摘要:1979年1月,人民大會堂福建廳。
榮毅仁(右二)
1979年1月,人民大會堂福建廳。
中午時分,有一群老人在圍著兩張桌子吃涮羊肉,邊吃邊聊。
談話之際,鄧公請榮毅仁出山,成立一個新的公司,把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搞好。
他非常誠懇地給榮毅仁說,“你來牽頭辦實體,搞對外開放窗口。人由你選,業務由你管,事情由你負責,不要搞成官僚主義企業?!?/span>
十幾天后,榮毅仁提出了《建議設立國際投資信托公司的一些初步意見》。
200天后,在北京金魚胡同和平賓館租用的辦公室里,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正式成立。
這是一家國有企業,但是為了向全世界展現改革的決心,呈現嶄新的面貌,這家企業并非全部由國家出資,榮毅仁自己也出資1000萬元,并就任第一任董事長。
榮毅仁(中間)魏鳴一(右一)王軍(左一)
一年后的安徽,榮毅仁的侄子榮廣宏,與時任安徽省工商業聯合會主委潘鍔璋,聯名給省政府提交籌建「安徽省國際投資信托服務公司」的報告。
安徽沒有錢,他們就自掏腰包,還到處找香港、上海的朋友籌集資金。
最后,一共籌了200萬元,成立了安徽省國際信托投資服務公司,也就是后來的安徽國元集團。
這是中國信托行業歷史上閃耀的時代,不僅開啟了一個全新的未來,還為中國現代化建設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回首往事,我們不應該忘記:
民間資本、民企一路沖鋒在前,與政府上下互信,通力合作,篳路藍縷,以啟山林,共同的努力讓改革開放取得了偉大的成就。
民企與民間資本,從來不是不安全因素,也從來不是包袱。
他們是改革開放的重要參與者,他們的參與也是中國向全世界呈現的開放與信心。
人們看到了信心,世界看到了信心,才有了后面的一切。
但是,信心卻很脆弱,可能一個小小的案件,就能讓它支離破碎。
一個正常監管行為引起的風波
這些年,信托業不太平。
時常有暴雷傳聞,一時風聲鶴唳,監管層面也開始憂心忡忡,在艱難歲月里,市場中就出現了兩種聲音:
一種是讓民企離場,一種是與民企攜手共進,共克時艱。哪種聲音更有力,勝負難料。
但是,各大信托公司的新聞卻開始層出不窮,最近因20億增資鬧出大風波的長安信托,就是其中一個典型。
這個案件事情不復雜,但在這個歷史關口卻顯得非常特殊。
它所引起的爭議,以及三位民企股東發起的數場訴訟,正在將大家的目光投向陜西,并且將大家的信心,懸在了空中。
這個案件,其實很簡單:
2022年底,陜西銀保監為防患于未然,責令長安信托以自有資金,完成非標資金池和非標資產清理工作。
然后,長安信托立即致函各股東,要求大家增資,錢呢,不少于20億。
增資,是增加市場與監管層對長安信托的信心,這無可厚非。
三個民企股東(上海淳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證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隨道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立即明確回函表示愿意承擔增資義務。
然后就開始進入流程,董事會開完,股東大會開完了,議案也通過了。
民企與國有資本按原股份同比例增資,也就是在增資20億后,西安投控、上海淳大、上海證大、上海隨道和西安高新5家公司股東,大家股份一樣。
正在順利推進的過程中,卻突然出現了狀況。
陜西銀監局突然一紙《責令整改通知書》,讓三個民企股東證大、淳大、隨道,在5個自然日內進行整改,還順便提了一句,資要求他們放棄增。
很快,又來一紙《監管強制措施決定書》一錘定音,對證大、淳大、隨道采取限制其參與長安信托經營管理的相關權利。
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增資權。
3個民企股東有點摸不清門道:你對我有所防范與懷疑可以,那我多交一些錢來表達誠意,為何不讓我這么做呢?
一次在京召開的研討會上,中國政法大學的馬更新教授就發出了這樣的疑問:
“增資權不屬于股東參與經營管理的權限。
言外之意,如果你適用那種處罰措施,限制股東參與經營管理權的話,它不屬于經營管理權限,就不能適用這個條款?!?/span>
也就是說,完全可以通過限制民企股東參與公司運營和決策的權利,來防范風險,為何要限制財產性權利呢?這又能起到什么樣的監管作用呢?
根據中國銀保監會的《信托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六十六條:
“信托公司股東或其控股股東……造成信托公司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
可以限制信托公司股東參與經營管理的相關權利,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
根據馬更新教授的闡述,「這個條文的‘等’字,應該是‘等中等’的意思。
一定是在列的這幾個權利里面等,而不是一等就把所有的股東權利都等進去了」。
這也難怪,民企股東們隨后不惜發起了一系列的訴訟,其中的一條,就是直指被限制增資權的這事。
風波之后的風波
如果事情到此為止,別的國企股東按照之前的條件完成增資,或者這場風波也只限于長安信托內部斗爭,對行業而言也會到此為止。
但是,隨后發生的一系列事情,讓這場風波愈演愈烈,讓全行業,甚至整個民企圈都忍不住觀望起來。
在官司進行之中,長安信托的監事會推薦總裁辦公室為臨時牽頭人,開了臨時股東大會,直接表決通過:
引入第三方,即西安財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增資20億元。
有意思的是,8月長安信托給股東的《2022年度審計報告》列明長安信托凈資產為76.88億元。
卻在10月初,自己又推翻這個報告,增資審計凈資產33.85億,相比1個月前自己的報告少了足足43億。
什么意思呢,相當于股價打了4.4折,新股東花更少的錢,可以獲得更多的股份。
當然,作為股東的民企們,就開始無法淡定了,畢竟自己在長安信托的資產直接就少了一大半。
但是,他們的訴訟,依然無法阻擋這一切。
隨后,長安信托在10月底完成章程修訂,11月完成了所有的變更手續,并在官網發布公告。
截圖源自長安信托官網,時間停留在11月10日
這一波,把看客們也都看懵了。隨著后期新聞報道不斷流出,市場為之一驚,許多擔心隨之而來,一些信心也因之而碎。
大家開始糾結一個問題:未來,該怎么辦?
民企們的擔心與希望
這次長安信托的風波,看起來是股東內部的紛爭,但折射出的卻是一個普遍的焦慮:
通過“增資權”的限制,這一策略如此有效,是不是只會在西安?又會不會被廣泛用于民企參與的國有企業?
有一點,可能是大家所遺漏的,這三家民企也是有投資人的,他們的投資人看重他們的信譽,信任他們投資長安信托的決策。
而今,這些投資人將會怎么看這些民企?這些民企還會被更廣泛的民眾所信任嗎?
所以,其實民企們在意的還不是“增資權”的有與無,甚至,也還不是可能出現的現實損失。
而是未來的公平競爭權還在嗎?甚至是,他們存在的價值。
2012年的春天,銀監會出臺《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
第一條第六款就是,“支持民營企業投資信托公司、消費金融公司”。
而且,銀監會以非常誠懇的方法,用立法的方式去寫下這樣真摯的話:
“各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充分認識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
對加快多層次銀行業市場體系建設、建立公平競爭的銀行業市場環境,以及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
在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權結構多元化、平等保護各類出資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改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措施,積極支持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
并且,進一步補充到: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真對待各類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在增資擴股、股權改造、并購重組等過程中,為民間資本投資入股創造公平競爭條件。
如今,離1979年,45年過去了,離2012年,12年過去了。
民企們依然心懷家國,艱難求生,也想與國家共渡難關,走向下一個輝煌,但他們的信心也在經受考驗。
我們是否還可以彼此信任?我們是否還有繼續投下去的信心?
更重要的是,民企們在未來是否還有機會像改革開放初期那樣,與國有資本、國有企業肝膽相照,努力共進;
是否還能一起為建設中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發光發熱,貢獻與創造出更多輝煌?
沒有人想離場,就算是心碎一地的人,都一樣隨時準備繼續往前。
珍惜這股勁,這顆心,才是希望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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