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時隔120天后,范冰冰終于現身了,只是被“陰陽合同”涉稅事件調查的她,這次一出現就用8.84億來致歉。
時隔120天后,范冰冰終于現身了,只是被“陰陽合同”涉稅事件調查的她,這次一出現就用8.84億來致歉。
10月3日,根據新華社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以及江蘇省稅務局獲悉,2018年6月初,群眾舉報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后,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即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目前案件事實已經查清。
案件主要有幾大重點:
1、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并沒有構成犯罪。但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因此范冰冰需要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加在一起,大概數額是8.84億,如果范冰冰能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稅務機關將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責任。
2、范冰冰的經紀人牟某廣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毀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3、國家稅務總局依法依規追究相關稅務機關負責人責任,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已部署開展規范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
具體調查的詳情如下:
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余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
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對于上述違法行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管轄,江蘇省稅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
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以及《江蘇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則》相關規定,9月26日,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達《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對此范冰冰未提出聽證申請。
9月30日,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將追繳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收到上述處理處罰決定后在規定期限內繳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由于范冰冰屬于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上述定性為偷稅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后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超過規定期限不繳納稅款和滯納金、不接受行政處罰的,稅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經查,2018年6月,在稅務機關對范冰冰及其經紀人牟某廣所控制的相關公司展開調查期間,牟某廣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毀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涉嫌犯罪。現牟某廣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省稅務局對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稅務機關的有關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已部署開展規范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對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糾并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對個別拒不糾正的依法嚴肅處理;對出現嚴重偷逃稅行為且未依法履職的地區稅務機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將根據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嚴肅問責或追究法律責任。
范冰冰立刻道歉認錯
上午剛剛公布了“陰陽合同”案件結果,中午12點,范冰冰便迅速在其4個月都不曾發布的微博上,發了一篇致歉信:
信中,范冰冰對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深深的愧疚,還稱自己會完全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所作出的一切處罰決定,并且會盡快籌集資金,補繳罰款,還向社會保證日后一定守法經營。
明星、投資人范冰冰究竟有多少財富?
范冰冰這起涉稅案件要從2018年5月29日,崔永元的一紙陰陽合同說起,他在微博曬出的范冰冰大小陰陽合同,一時間掀起了影視圈偷稅、逃稅一股的颶風。
范冰冰的逃稅行為終于受到了懲罰,只不過從今天的結果來看,范冰冰需要上繳的稅款多達8.84億,這對普通人來說,可能是一個天文數字,但對常年蟬聯福布斯中國名人榜的范冰冰來說,卻只是九牛一毛。
福布斯中國名人榜,是根據收入、曝光率、作品影響力等多個因素,針對中國內地、港澳臺的名人進行的榜單排名,其中包括歌手、演員主持人、導演、運動員等,不包括商業名人、網紅等。
在這個榜單中,范冰冰常年上榜,且連續多年躋身榜單前幾名。從統計的數據來看,自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期間,范冰冰的收入是3億人民幣,位居榜首,超過了演藝圈所有的演員。
統計顯示,福布斯中國名人榜自2004年發布以來,2003年到2016年,范冰冰收入約為119050萬元。
而且福布斯所統計的收入數據還僅僅是稅前收入的估計,包括片酬、演出出場費、廣告代言費等,還不包括明星個人的投資經營性收入。
范冰冰在資本市場也是賺的盆滿缽滿。
有調查數據顯示,范冰冰旗下公司有12家,本人擔任法人代表的公司有5家,其它相關公司多在其父母范濤、張傳美的控股下,這些公司分別注冊在江蘇無錫、新疆霍爾果斯、北京等地。
其中范冰冰的弟弟范丞丞旗下也有一家公司——無錫美濤丞星影視文化工作室,2018年4月10日成立。
而范冰冰本人控制的這5家公司分別是2013年成立的美濤佳藝(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2014年成立的無錫美濤佳藝影視文化工作室,2015年成立的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2016年成立的無錫唐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及2017年成立的北京美麗宮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2016年,唐德影視曾想要收購范冰冰旗下無錫愛美神,但最終卻失敗,之后范冰冰聯合唐德影視成立了無錫唐德文化,范冰冰持股51%。
早在此之前,范冰冰便已經以不足300萬入股了唐德影視,唐德影視上市后,于2015年、2016年兩次實施擴股計劃。2016年10月,唐德影視以每10股轉增15股的方式將總股本裂變為4億股,范冰冰的128.99萬股也因此擴充為644.96萬股。
足以見得,范冰冰的財富是一般人難以想象的。而在出事之前,她的未婚夫李晨更是一位資本圈明星。李晨也是11家公司的股東,他在其中3家公司中擔當法人,這些公司經營業務涉足汽車、體育、商貿、直播等。
國家嚴整娛樂圈的亂象
很明顯,對范冰冰來說,補繳罰款并不是最要命的事情,最要命的是,此次事件后,范冰冰的個人形象跌落谷底,多年來苦心建立起來的明星品牌形象瞬間倒塌。
根據數據統計,范冰冰代言的品牌多達122家,而這其中有些品牌已經在這次風波到來時,立即暫停了與范冰冰的合作,如果這些品牌商要求的不僅僅是暫停合作,還要索賠損失的話,這恐怕是范冰冰有生以來遇到的最大重創。
在這次“陰陽合同”涉稅事件的影響下,國家不僅開始對影視圈明星片酬問題逐漸重視起來,而且對其收入也提出了限制,明星繳納稅款逐漸被嚴查。
范冰冰絕對不是娛樂圈唯一一個偷稅漏稅的明星。這次事件后,很多明星也開始紛紛注銷了自己的公司和工作室。其中馮小剛就申請注銷了自己在霍爾果斯的美拉文化傳媒公司,以及自己旗下的另外兩家公司。
在明星圈里最會當投資人的要屬范冰冰、黃曉明、趙薇。黃曉明的一起疑似股票操縱案風波,牽出了其旗下有48家公司,而最終因黃曉明不是違法嫌疑人逃過一難;趙薇夫婦最終被資本市場處罰了30萬元,同時以禁入資本市場5年作為對其的懲罰;范冰冰的天價處罰單開具之后,相信其日后在娛樂圈、資本圈的日子也不會好過。
種種跡象表明,針對影視圈的收入亂象,國家已經開始著手整治,而過去十幾年,因為中國影視產業的繁榮發展,誕生了很多泡沫,影視明星的巨額名利收入是泡沫的外表顯現。
如今,沸沸揚揚4個月之久的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事件最終塵埃落定,結果也令整個娛樂圈嘩然,明星效應很快以一傳百,給很多曾經偷稅、漏稅的明星,以及想要偷稅、漏稅的明星上了一堂課。
國家稅務總局已部署開展規范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明確指出:“對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糾并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對個別拒不糾正的依法嚴肅處理;對出現嚴重偷逃稅行為且未依法履職的地區稅務機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將根據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嚴肅問責或追究法律責任。”
無論怎樣,國家對娛樂圈明星收入的亂象整治的決心刻不容緩,而這一次,“范冰冰們”應該再也不敢偷稅、漏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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